本報11月21日訊(記者 王彬)近日,省政府出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,敲定我省戶改大盤。我省正式明確,濟南、青島將全面放開普通高校畢業生(含往屆畢業生)落戶限制。
  高校畢業生在濟落戶門檻降低
  2007年,濟南明確大專、中專學歷畢業生,只要在濟落實就業單位並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,並按時繳納養老保險,聘用期達到規定期限的外地生源畢業生,就可辦理接收手續;2009年,市公安局又出台規定,專科畢業生落戶濟南不再有工作年限的限制,同時,中專、技工學校畢業生落戶條件和中專學歷職工調動落戶年限由原來的“滿5年”調整為“滿3年”。複員安置落戶附加條件也將取消
  記者瞭解到,為了進一步完善落戶政策,濟南將適當放寬引進人才、經商納稅落戶條件,取消調動、複員安置落戶附加條件限制,以解決長期在濟務工人員落戶為重點,實行購房、積分落戶政策。退出“三權”不能作為農民進城落戶條件
  我省強調,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“三權”,應在完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,適時開展試點探索,實現有序推進。現階段,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、宅基地使用權、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。
  放寬戶口遷移政策,是山東戶改的一大動作。在調整戶口遷移政策方面,我省定下了“縣域突破”、“市域放開”和“合理確定濟南、青島落戶條件”這三大主題。
  縣域突破
  在縣級市市區、縣政府駐地和其他建制鎮(含濟南、青島所轄縣、市)範圍內有合法穩定住所(含租賃)或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,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。這也意味著,哪怕在濟南下轄縣(市)長期租房居住的人員,其“另一半”和未婚子女、父母也可隨其在當地申請落戶。市域放開
  設區市(不含濟南、青島)範圍內的本市戶籍人口,在市區內有合法穩定住所(含租賃)或合法穩定就業,同時按規定參加當地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,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;本市以外人員,在本市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(含租賃)和合法穩定就業,同時按規定參加當地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,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。合法穩定住所(含租賃)不得設置面積、金額限制。濟青落戶
  將全面放開普通高校畢業生(含往屆畢業生)落戶限制,不斷提高職業院校、技工院校畢業生和技術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;將探索實施積分落戶制度,科學制定具有合法穩定住所(含租賃)和合法穩定就業的外來人口階梯式落戶通道和差別化落戶標準。  (原標題:高校畢業生在濟落戶不受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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