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確定加強進口的政策措施,促進擴大對外開放;決定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,推進清費立稅、減輕企業負擔;部署強化審計工作,推動政策措施落實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。
      從本次國務院常務會上看得出來,審計工作不僅僅和公共資金的使用安全密切相關,避免公共資金被挪用,被套用,給國家造成損失,而且還會起到提高公共資金使用效率,防止其長期沉澱,閑置。因為任何國家重點決策的落地事實,都是需要依靠財政資金作為保障的,這也就意味著對公共資金的審計工作,可以推動國家重點決策部署的落實,進而更好地為國家的改革發展服務,為改善民生與推動社會進步服務。
      按照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,現在的審計工作和以往相比更加擴大化了,其審計範圍擴大到了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、重大項目落地、簡政放權推進等方面。這是因為在現實中,越是國家重大政策舉措的落實,重大項目的落地,越容易造成公共資金的擠壓和沉澱,這不但會造成財政資金的巨大浪費,而且會拖延國家重點政策舉措的落實,重點項目的落地,由此帶來的損失,以及對政府公信力的損害,一點都不比由此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要小。
      審計工作還和當前的反腐倡廉密切相關。按照以往的審計經驗,總會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諸如截留收入、虛列支出等方式,套取和私存私放公共資金的問題。而這些被單位機構存放於“小金庫”里的錢,最後都被用來發放單位職工的獎金、補貼了。國家三令五申不能違規濫發獎金、補貼,可是在這些中央部門所屬單位的眼裡,卻完全成了耳旁風,相關文件和通知,也成了一紙空文,這其實正是財經紀律沒有得到嚴格的貫徹執行的表現,也是國家審計工作必須重點關註,予以糾正的問題。
      而以上這些問題,在財政金融、國有資產、能源資源、民生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的財政資金使用上最突出,最易發,所以本次會議強調要對這些領域加強重點審計,以維護財經紀律,促進廉政建設。當然了,審計工作還和地方政府和部門能否堅持依法行政,能否維護市場秩序的公平正義等等密切相關,所以加大對依法行政情況的審計力度,也是會議上強調的重點。
      其實在我看來,我們對審計工作的重視理所當然,但審計的同時還應該有一個如何問責的問題。其實大家也知道,審計部門的審計,只是對相關單位的財政資金使用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,但是問責的權力並不在審計部門,他們的職責是發現問題,然後把問題移交給司法等相關部門去查處。這也就意味著,如果沒有了其他部門依法依規的後續處理,那麼審計部門所作的工作,就會付之東流,根本不會對違規單位起到懲處作用,也不會對其他未被審計出問題的單位起到警醒作用。
      所以近年來公眾頻頻呼籲“審計清單之外還應該有一個問責清單”,目的正在於此。只有當問責清單成為審計清單的“下文”,整個審計工作才能算是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。只有當應該被問責的單位和官員得到了應有的懲戒,錯誤得到整改,責任得到追究,才會讓審計的作用發揮出來,也才能讓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大小官員對審計產生敬畏,自覺規範自己的行為。(天歌)   (原標題:依靠審計來促進發展服務民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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